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自由裁量基准,我厅对原2014年《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和《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览表》进行了修订,研究草拟了《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修订稿)》和《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览表(修订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jsldbzjc2020@163.com
二、通信地址: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览表(修订稿).xls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