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且在扬州市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您可以在3月、6月、9月以及12月的1号到15号之间,本人带上身份证、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省社会保障卡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常住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人社窗口去申请。